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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统计调查告知书

尊敬的法人单位、个体经营户: 

  根据广州市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》和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》的要求,广州市统计局将于20181-12月开展全市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统计调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 

  一、调查目的 

  通过调查及时了解广州市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经济运行情况,为市政府加强宏观调控,科学制定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。 

  二、调查对象 

  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。具体指: 

  1)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; 

  2)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; 

  3)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。 

  三、调查内容 

  销售额、零售额、经营费用、营业面积、从业人员人数等经营情况指标。 

  四、调查时间 

  各区调查员上门调查时间为20181-12月,每月调查一次。 

 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调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,请严格按照《统计法》的有关规定,积极配合各区统计部门做好调查工作,如实填报相关报表。祝贵单位在新的一年取得良好业绩! 

  广州市统计局 

  201711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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